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 时间:2011-05-17 点击数:

 

函授教育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学为主,并进行适当集中面授的一种教育方式。函授教育的面授教学,尽管只占少量工作时间,但对保证函授教育的教学质量,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根据函授教学远程、分散的特点,为了提高函授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教学准备

1、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接到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后,要按函授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课程教学进度表。编此表时,要根据计划学时,注意函授特点,贯彻自学为主、面授为辅的原则,指出自学进度和要求,面授次数的内容,作业题数和交批时间等,此表在接到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两周内编出交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

2、认真备课

由于函授的面授教学时间集中,一次授课量大,内容多,而且带有归纳、总结、综合的性质,要求教师在备课时用较多的时间,下较大的功夫,做好教材处理及时间上的安排,一定要写好面授讲稿或面授提纲。在备课中应着重考虑以下问题:

1)所教课程在该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2)所教课程涉及的问题中,学生已有哪些经验,以及如何促进函授生的智力活动;

3)所教课程的内容结构,即内容的重点、难点、知识间的相互联系。

二、面授教学

面授教学是保证函授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是主讲教师指导函授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主讲教师的任务是:

1、在函授生自学的基础上,分析概括,归纳总结。

2、讲清重点、难点和疑点。要把重点问题放在中心位置,其它问题围绕重点问题讲授,做到“削枝强干”而不面面俱到,平辅直叙。对于难度过大,头绪纷繁的问题要做到由浅到深,由近及远,由感性到理性,将一个复杂的问题分解成若干简单的问题,化难为易地进行讲授。

3、在面授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函授生的自学能力,做到教思想、教方法,富于启发性。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函授生掌握好教材的深度和广度。

5、介绍本学科的新发展、新成就。

6、改革教学方法,要从成人特点出发组织教学,实行“启发式”、“学导式”教学法,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着重培养函授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指导自学

自学是函授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主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函授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关键。主讲教师把指导函授生自学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

1、介绍本课程的自学方法,使学生明确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

2、对自学进度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面授时,要了解函授生的自学情况,检查他们的自学进度和自学笔记,以提高授课的针对性。

3、选编适合函授生自学的教材,要编出简明的,高质量的自学指导书,指导函授生自学。

四、函授作业

函授作业包括平时作业、测验作业、大作业、课程设计等,它是函授生复习、巩固教师讲课内容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函授生自学效果的必要措施。函授生必须按继续教育学院印发的计划进度、内容的要求独立完成作业。

1、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的进度,在讲完每一章后,向学生布置适量的平时练习作业,在自学周历中应标出必做题及选做题的题号和数量。在学完若干章节后,要布置阶段测验作业。

2、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对错误部分要提出正确的思路,对错误较多,不合格者,应令其重作,限期交批。主讲教师要承担阶段测验作业的批改。

3、教师每次批改完作业,要认真填写作业统计表。每学期期末复习前教师将作业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继续教育学院。

4、平时作业有三分之二未完成,不准参加该门课期末考试。教师要根据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合理确定每个学生的作业成绩。

五、实验和实习

实验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凡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实习课,必须全部完成。

1、要严格要求函授生认真做好每个实验。实验报告要整齐、清洁,按时交批。所有实验报告由实验指导教师批改。

2、凡无故缺做实验或不交实验报告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补做以后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课程成绩按补考处理。

3、实习是函授生的重要实践课,每个函授生都必须参加并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可以集中进行,也可发分散进行。

4、为了保证实习的质量,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有关教师编写实习大纳。实习大纳要规定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要求、时间等,各函授站以此为根据组织好实习。

5、毕业实习对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编写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大纲应包括设计选题内容在内,使其和毕业设计结合得更好更密切。

六、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是培养函授生进行综合训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凡有课程设计的课程,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写好课程设计的大纲(或指导书)报审批执行。

2、课程设计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分散进行。但都要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成绩单独记录,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评定。

3、缺课或未交课程设计者必须补做,补做成绩合格后方能毕业。

七、辅导、答疑

1、对函授生的辅导、答疑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信函答疑,二是口头答疑。口头答疑一般在面授时进行。信函答疑要求教师接到学生的函件后,认真仔细地做出书面回答,并在三日以内将答疑函件交继续教育学院寄出。

2、教师在辅导、答疑时,不能只是简单回答问题,要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努力开发学生的智能。

3、根据函授生的具体情况,教师可以利用少量面授时间集中答疑。

八、考试、考查

1、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试分考试、考查两类。

2、考查成绩主要根据平时作业,阶段测验作业和实验实习情况确定,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3、阶段测验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未交齐或未获通过者,平时作业缺交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其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4、命题

1)考试命题标准,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由继续教育学院委托有关教研室负责拟定,函授任课教师命题,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能生效。

2)试题分为AB卷,配有详细的的答案及评分标准,于考试前一个月交继续教育学院(打印稿和电子版)制印。教师要认真负责进行校对,不得出错。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严格保管封存,以防泄密。

4、评卷

组织统一评卷。教师根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确定学生成绩。成绩核准登记后一式两份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5、一经发现函授生考试作弊,该课程成绩记作零分。有悔改表现者,毕业前允许补考一次。若发现教师参与作弊,要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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