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任课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二年评选一次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一、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地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高尚的师德。
2.能按照各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学实施计划,授课中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历次教学评价成绩均为“优”。
3.积极指导学员自学,认真做好学员的辅导答疑,及时回复学员的质疑信函,受到学员好评。
4.认真做好成绩考核,拟定试题规范,完成及时。批阅试卷、作业和毕业论文做到评定公正、合理、规范、准确,送交及时。
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探索教学规律。有一定的成人教育科研成果。
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面授、考试等教学环节组织安排周密,管理严格。
2. 关心学员,热情为教师和学员服务,努力解决他们在教学中的困难。
3. 努力协调好教师、系科与继续教育学院之间的关系,及时转达继续教育学院的通知,
积极反映教学中的情况。
4. 熟悉教师的教学情况,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善于总结经验,工作成效显著。
二、评选办法
1.系科推荐。各系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候选名单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各系推荐优秀教师的人数不得超过候选名单中教师总人数的10%。
2.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审核后,填写《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报学校审批。
三、奖励
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附: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
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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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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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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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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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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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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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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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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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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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继续
教育
学院
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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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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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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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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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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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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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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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成人高等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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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年限 |
|
主
要
事
迹 |
|
系部
或函
授站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继续
教育
学院
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