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1-05-15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教学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成人教育质量,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每届学员都要开展一次评优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纪守法,尊敬教师,服从领导,学习成绩优良。

3、工作积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成绩突出。

4、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刻苦自学,深入钻研,认真完成作业,自觉地培养自学习惯,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5、严格遵守成人高等教育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参加面授、辅导、考试等教学活动,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6、学习期间无旷课、旷考,无考试舞弊等现象。

二、评选方法与要求

1、评选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评选的原则。

2、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

1)评选具体工作由各教学点或函授站统一安排,由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以面授班级为单位,按班级人数的5%评选。

2)班级评出的优秀学员,由班主任和教学点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后,安排学员填表。

三、表彰与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出的优秀学员,学校统一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优秀学员的材料将归入本人的毕业生档案。

 

附: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员审批表

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员审批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年级

 

专业

 

 

系部

或教学点(函

授站)

推荐

意见

 

 

 

 

 

 

 

       

继续

教育

学院

意见

 

 

 

 

 

       

学校

审批

意见

 

 

 

 

 

       

版权所有(C) 2008-2013 枣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