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院继教院(2023)25号文关于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未报到新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 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我校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缴费注册工作已经结束,截止目前,共有451名2023级录取新生未按要求报到入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拟对451名未缴费报到学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现予以公示,详见名单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对未报到学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0632-3328687
枣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