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历证书的管理,规范毕业证明书补发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成人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二、使用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
三、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中应体现失主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毕业证书编号;
2.近期小两寸浅蓝底证件照两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像素为640*480,分辨率不得低于300,大小介于10-40K之间);
3.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之前的早期学历,应如无法查询学历信息,应提供当年招生录取表、在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4.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四、毕业证明书补办时间为每年5月份与11月份,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五、每个学生(学历)仅限补办一次证明书。
六、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枣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