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教学是函授、夜大学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通过集中面授使学生对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有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函授、夜大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集中面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或函授站)请假。因公不能按时参加面授,必须有单位证明。
二、对无故不参加面授者,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所学课程面授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三、各任课教师每天面授前必须点名,对缺课学生做好记录,课后由班主任核实原因。
四、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作出事、病假及旷课统计记录。对无故缺课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各函授站于每学期面授结束后,将函授生面授出勤统计表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