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1-05-17 点击数:

 

为切实保障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教学监管体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成人教育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与组成

督导组一般由学校聘任的督导员组成,每学年聘任一次,以2-3人为宜。督导组设组长1人,其主要职责是主持教学督导组会议,主持研究督导工作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活动。教学督导工作组每学期统一组织2-3次成人教育教学督导活动。

二、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调查与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积极与学生和教师进行沟通,对教学状况给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协助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划;

()参加教学检查、教学评奖、考试巡视等工作;

()深入课堂教学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对教风、学风和教学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三、教学督导组的例行活动安排

()对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所开出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必修课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检查教师教学出勤情况,教师在规定教学时数内,对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通过听课等形式了解教学各环节(备课、批改作业、实验、指导论文)的情况;

()每次面授听课8学时左右,认真填写听课评教记录,综合评价教师教学情况(教学态度、教育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效果),组织学生填写《枣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面授教师教学评价调查表》;

()将听课情况及学生评教情况汇总,每学期结束前向继续教育学院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及改进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九年五月五日

版权所有(C) 2008-2013 枣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05047007号